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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上課證</title>
<link>http://momizi.z6i.org/archives/004766.html</link>
<description>這幾天老師要將他原來的研究室清出來還給學校，我因最近不能搬重物，就被交待做一些雜事，例如處理掉種種不要的東西。其中有一大疊訂成一本一本，自77年至85年間的學生上課證。表面上看起來，那張資料卡大小的紙是上課證，我以前也交過，但我當時所不知道的是，上面除了會有學生的照片、個人資料外，還會有老師評語、作業題目、成績考評等等，所以往邪惡的方向想，可知這是一種從戒嚴時代以來監控學生的東西。老師認為這些東西不可以外流，所以初時用手撕碎，但老師作育英才無數，學生何止千計，那麼多年來的資料當然不可能很快銷毀，而他又很急著要整理其他東西，於是銷毀的工作便落到我頭上。 一開始我想用碎紙機，順便翻翻看看那一大批陌生人的照片，猜測裡頭那些有的清秀、有的醜陋、有的像流氓的同輩們現在在做什麼。突然想起《梅花嶺記》裡寫的，「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問其果解脱耶」。唔唔，忠烈？@@ 但是即使毎次可以碎15張紙，一小時後我就投降。我的脚現在已經無法忍受久站。所以我開始思考要如何快速達成銷毀的目的。唸歴史的人，入門學完「歴史是什麼」後，接下來就會被教導史料是什麼，史料的重要，結論是一切書面資料都需要善加保存，然後再學如何保存...balhbalh，但是現在要做的事卻是與所有唸歴史的人所受的學術訓練完全反其道而行。真不幸我完全無法從中得到悖德的快感，只覺得困惑，身為松鼠，被要求做反松鼠行為時，該怎樣完成任務？ 最初想，一把火燒掉最快，可是要去何處燒？去河邊太誇張，校園内也不適合，萬一不慎發生火災就死定了。同事還問我：「妳一定要用這麼激烈的方法嗎？」我從小以為燒垃圾是天經地義的事，原來，用火燒資料是激烈的方法啊？@@ 放火不適合，後來在頻道上求得良方，用水泡。的確，所有的紙都怕水，而且一旦用水泡過，再加以攪爛，就什麼也看不出來，送上垃圾車也不會被拒(學校嚴格實施垃圾分類)。因此隔天，泡了半小時，事情高速有效地處理完畢。我忍不住想起陸皓東。某種程度上，我銷毀的也是一種黨員名冊，所以根據唸歴史的人的後見之明，我猜，當時一片慌亂之中，一定沒人提醒陸皓東，紙是可以泡爛的。 :o...</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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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blow job clips free</title>
<link>http://ticc.mines.edu/hp/forum/viewtopic.php?p=85#8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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