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3 Wednesday
做網頁
我知道拿 frontpage 來做網頁是一點也不王道的作為,但是一個人有一個人的程度,用鋼筆在100磅的道林紙上簽名很愉快,5元的秘書牌原子筆也能讓你寫滿兩張半90x45公分見方的答案紙。晚輩如我所會用的就是frontpage,5元秘書牌原子筆這種程度。
一開始是老師急需網頁,幫他做完後,師曰:「我輩做為史學者,應當交代出處」,於是我比照素材來源的連結,在 老師的網頁上署了名,放了在 flickr 的icon,momizi on mac ,指向momizi's page。光是有首頁也不能知道那個人就是我,加以我實在對共匪在wiki上的spam 很感冒,就把icon 嵌進去,重做了一個自我介紹。做完後心中很覺滿足。果然人有時還是要做一些為自己的快樂,無所為而為的事。雖然我只拿得起5元的筆,但書寫的愉快一點也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