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指紋
今天精神好了一點,所以請朋友陪我去新開的誠品信義店走走看看,結果在三樓看到兩本我譯過的作品,一本是繁體字版,一本是簡體字書,兩本書上的譯者,名字都不是我。
但我看得出來,那裡頭的用字都是我的手筆,就像指紋一樣獨一無二,只屬於我。同行的朋友是長年以來一直幫我看作品的協力者,我將繁體字那本遞給他,請他看頭幾頁。他接過翻了翻,說:「如果不知道的話,會以為這是妳寫的小說,但我知道妳不會寫這種內容。」
繁體那本,是有名的「日本東京山手線內圈某 JR 電車站某方位出口徒步五分非恩賜庭園」(請原諒我不想在公開的地方講得太明白),當初他們能找到我頗有一點離奇,我完全不知他們如何得知我,而且還能找到我,但既然人家主動找上門說要寄給我試譯稿,我也不疑有他,從極為有限的時間裡硬榨出一部分,努力地譯了交去。一段時間後,對方回信告訴我:「我們看過妳的試譯稿,因為其中有些錯誤,以及譯筆風格問題,所以沒有採用妳。」我因當時本業甚忙,寫試譯稿時又趕,有錯在所難免,所以沒接到 case 也就算了,反正當時有正常收入,不缺那點錢。該書出版後,我好奇他們喜歡的筆法是怎樣,就在書店翻了翻,結果一看大怒。頭幾頁明明是我的筆法,編輯改了哪裡我都知道,當初的試譯稿現在還在我的硬碟裡哩,這是來騙我做白工,再賭我沒閒工夫為這五頁告官嗎?
至於簡體,因為從出繁體字版至今已經隔了六、七年,所以我已不太記得當時我寫了什麼,但是協力者認得我的用字方式,此外我有個標點符號使用習慣上的惡習,那本書裡,同樣大量出現同樣的標點及我愛用的用語,接著,我看了版權頁,並沒有看到授權的字樣。那這中間是怎麼回事,我心裡大概有底了。
從我踏進編輯業做文字工作到現在已經非常久了,我譯過、潤色過或投入心血過的作品越過台灣海峽、日本海、太平洋,四處飄來飄去,我常會在遙遠的地方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改頭換面,其上並不留下我的名字。但即使被支解改寫,或有時夾在別人的作品裡,我還是可以看得出來那是我的用字。說是風格未免太自吹自擂,畢竟作為作者,我還沒有正式出版過一本書,但自己的用字遺詞,就像指紋一般獨一無二。唉唉,你們這些吃人吸血的出版/盜版者,為什麼會覺得你們只要把作品換個標題、改幾個字詞,譯者/作者 就會認不得他的心血結晶呢?風格可以模仿,但是文字的指紋你要怎麼消滅它呢?
聽說我的作品在內地被雜誌刊行連載,我沒親眼看到,老實說我實在也不想看見,光是今天看到海峽兩岸都賊了我的心血,陳列在同一個書店的同一樓面,真的想吐血啊。這種時候,貧病交加的我,可以對這些匪類出版社說:「要用我的心血,請給我錢」嗎?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