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
白天倒垃圾的時間,我把可回收垃圾跟家庭垃圾一起拿到樓下,等著垃圾車來丟上車。這時有個推著手推車收破爛的阿桑比垃圾車搶先一步過來,跟我說:「小姐,妳要回收的東西給我好不好?」雖然說的是問句,行動倒是很快,也不管我願不願意、回答她了沒有,就自顧自地動手把我要給垃圾車的資源垃圾整袋拎走,繼續沿著垃圾車的行經路線打劫。
當然我也不是不知道生存之難,那是人家的謀生方式,誰知道哪天我會不會也得像她一樣四處撿破爛?但我心裡對這種搶資源垃圾的行徑不太舒服。印象中讓清潔隊回收去的東西應該有回饋給里的回饋金,受益的人是本里里民,她搶去的話,好處就只給了她一個人。我看附近的鄰居都很快樂很親切地拿各種可回收的東西給她,大概在別人的心中,垃圾只要能清掉就好,誰收去沒有差別吧。想必阿桑心裡也這麼認定,才能如此堂而皇之的把資源垃圾搶走,彷彿只要放在地上的資源垃圾就全部都是她擁有的財產一般。
於是我上來,查了一下 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網,裡面的確有提到回饋的部分,只是感覺寫得很模糊曖昧,也許是要為什麼事情保留轉圜空間吧。
看來,與其期待著眼睛看不到的回饋,我還是學著心胸寬大一點好了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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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申:
說一下我為什麼寫此文。「利己利人」是我的信條,做事既希望利己,也希望同時利人。但是大部分的事通常都沒這麼美滿。上面的情形,要曰利,拔此一毛利不及我倒無所謂,反正捨棄垃圾還想什麼要從中獲利?可是在利人方面則陷入一種道德困境。主動做資源回收,固然是一件好事情,但這好處究竟是要全部給一個完全不相識的個人呢,還是要讓公眾雨露均霑,而其中可能包括我?
做人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