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我的作業,當我看不出來?
一開始是昨天在書店看到麥田出版了繁體版的《利瑪竇的記憶之宮》,回家有感而發的在 twitter 上寫:「剛才差點一時衝動就買下麥田新出的《利瑪竇的記憶之宮》繁體版,好在冷靜的先回來看看... 我果然已經有這本書的簡體字版了。話說我也有這本書的1999再版繁體版,能讓我一直想買不同版本的文字書也只有這一本了。」早上起來,看到 b6s 在 twitter 上問我:「這麼神奇,那麼那一版最好看?」我這種認真魔人,被這樣問當然會想認真回答,拿書出來比對的同時,順手也 google 了一下,想看看別人對於這本書怎麼說的。結果又一次看到了吐血的事情。我大三時寫的作業被抄了。
比對了幾家網路書店的書介,可知這應該是由出版社或經銷商內部統一提供,而不是各家書店自己找人寫的,所以抓第一筆書店的圖做比對就好。
google 真是無敵好用,要寫新聞稿 google 一下就有了是吧。這本書的第一筆資料是我放在我倉庫的 2000年作業:《利瑪竇的記憶之宮》讀書報告,真好,隨便找就有這麼長一篇文章可以抄,死大學生年幼可欺,抄了作者也不會知道,加個兩句自己的話,一件工作一下子就交差了是吧?
好可惜喔,偏偏我就是會用 google 回頭顧影自憐的死學生,而且我絕不會忘記我認真寫過的文章,就像我在 文字的指紋裡說的,「你們這些吃人吸血的出版/盜版者,為什麼會覺得你們只要把作品換個標題、改幾個字詞,譯者/作者 就會認不得他的心血結晶呢?風格可以模仿,但是文字的指紋你要怎麼消滅它呢?」
七個以上排列相同的字就是抄襲。完全沒跟我打個招呼,不告而取,可恥。而且還公開到網路上讓作者找到,更笨。會公然這樣抄了就上,大概是傳說中的「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沒關係,既然你都不要臉了,那我當然也可以大聲的說,寫《利瑪竇的記憶宮殿》新聞稿的人偷我的心血去賺骯髒錢。抄我的作業,你準備怎麼補償我?